江苏省测绘学会
苏测学[2013] 17号
关于推荐江苏省测绘学会
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测绘学会第九届理事会至2013年任期届满,根据《江苏省测绘学会章程》规定,经江苏省测绘学会九届十次常务理事会议决定,将于2013年9月召开江苏省测绘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现将第十届理事会理事的任职条件通知如下,请贵单位推荐江苏省测绘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1名(“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可从学会网站“学会概况”栏里下载)并务必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表格寄至学会办公室。
理事任职条件:
1. 热爱祖国,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风;
2. 在本专业学科和业务领域有较高的造诣或有较大影响;
3. 本会会员或主管当地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4. 一贯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时出席学会理事会会议。
5. 由于理事会规模的限制,本会将优先确定年轻会员、女性会员和有承办学会活动能力的工作单位负责人为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