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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江苏省测绘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苏测学[2013] 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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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测绘学会

苏测学[2013] 4

 


 

关于评选江苏省测绘学会第九届理事会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位会员

今年是学会换届年,为了奖励在推动学会工作及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进步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江苏省测绘学会章程第四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082012年度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江苏省测绘学会各单位会员。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江苏省测绘学个人会员,学会工作人员。

二、 评选办法

1.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测绘事业,有创新,在促进全省测绘科技发展中有突出贡献。

2)认真履行学会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圆满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3)积极支持和参与学会工作,依照学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或参与学会各项活动,能够做到年前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具体为:

a. 积极参加学会各项学术交流活动。

b. 支持、参与学会组织的培训和科普活动。

c. 学会工作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2.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心参与学会工作,参与学会学术科普等各项活动,并能积极对学会各项工作提出谏言建议。

2)支持学会主办的《现代测绘》杂志,积极向学会杂志投递或推荐优秀论文并有文章发表。

三、             评选程序

1.      所属学会各单位会员向我会自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自荐材料按附件一填报,先进个人推荐材料按附件二填报。

2.      学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的汇总核实及形式审查工作。

3.      推荐表收件截止日期至8月15日

 

4.      学会(常务)理事会予以审议并最终确认。
 

 

 


本办法解释权归江苏省测绘学会。
 

 

 

附件:1. 江苏省测绘学会先进集体推荐表2. 江苏省测绘学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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