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苏测学[2016] 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我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6年3月—5月
二、评选对象
江苏省范围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及相关领域科技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截止2016年1月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评选程序
1.归口负责,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推荐名额,自下而上,通过民主程序,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逐级推荐。各归口推荐单位要成立由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评选产生候选人。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江苏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组织推荐。
3.突出重点,面向基层。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切实把那些工作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战线上,为我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繁荣、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和成绩,堪称典范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
四、评选方式
1.推荐选拔(2016年3月1日—3月31日)。由基层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参评人员,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江苏省优秀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
2.初审考察(2016年5月1日—5月8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报人员情况确定20名左右考察对象,联合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审核,向评审委员会推荐。
3.终审评定(2016年5月8日—5月15日)。召开评审会议,在充分酝酿、商讨的基础上,采取评委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得票靠前者当选。
4.社会公示(2016年5月15日—5月22日)。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对当选人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和举报。
5.表彰授牌。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年会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授奖,并通过新闻媒体及其它方式进行宣传推介。
五、评选要求及材料报送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开展评选工作。特别是在推荐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准确评价、确保质量。对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谎报业绩或隐瞒问题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被推荐人的评选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涉及到推荐单位问题的,将追究推荐单位责任,3年内取消推荐资格。推荐评选过程中,一律不得接受参评对象的各种名义的资助。
2.上报材料包括:
(1)《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3份,正反打印,同时提交word格式电子文档。
(2)附件材料(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按下列顺序整理并装订成册:
(1)封面(盖本单位公章)
(2)目录
(3)身份证(正反皆需复印)
(4)本单位工作证明
(5)个人事迹简介
(6)业绩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可选)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南京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邮编:210037。
联系人:魏浩翰
联系电话:025-85427304;传真:025-85427763;手机:13951856853
E-mail:10975214@qq.com
附件1: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2: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