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苏测学[2016] 2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各测绘持证单位:
根据《江苏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评选办法》(苏测学〔2014〕29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2016年继续组织年度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2014年(含)以后完成并符合《评选办法》所列申报条件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均可申报。
2.申报单位应是项目的承担单位,须对所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3.项目成果须已经省级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已通过其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有定性、定量的验收报告。
4.申报单位必须填写《江苏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申报表》,并与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报送。《评选办法》、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封面样张可从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网站(www.chxh.cn)“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5.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本刻盘寄送或直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6.材料报送截止期为2016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建新 王新
电 话:025-83757056 025-83757083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5号 邮编:210013
邮 箱:guo_jian_xin@163.com
根据《江苏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评选办法》(苏测学〔2014〕29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2016年继续组织年度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2014年(含)以后完成并符合《评选办法》所列申报条件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均可申报。
2.申报单位应是项目的承担单位,须对所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3.项目成果须已经省级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已通过其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有定性、定量的验收报告。
4.申报单位必须填写《江苏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申报表》,并与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报送。《评选办法》、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封面样张可从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网站(www.chxh.cn)“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5.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本刻盘寄送或直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6.材料报送截止期为2016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建新 王新
电 话:025-83757056 025-83757083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5号 邮编:210013
邮 箱:guo_jian_xin@163.com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