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学会换届年,为了奖励在推动学会工作及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进步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章程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3—2018年度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各单位会员。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个人会员,学会工作人员。
二、 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测绘事业,有创新,在促进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中有突出贡献。
(2)认真履行学会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圆满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3)积极支持和参与学会工作,依照学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或参与学会各项活动,能够做到年前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具体为:
a.积极参加学会各项学术交流活动。
b.支持、参与学会组织的培训和科普活动。
c.学会工作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心参与学会工作,参与学会学术科普等各项活动,并能积极对学会各项工作提出谏言建议。
(2)支持学会主办的《现代测绘》杂志,积极向学会杂志投递或推荐优秀论文并有文章发表。
三、 评选程序
1.所属学会各单位会员向学会自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自荐材料按附件1填报,先进个人推荐材料按附件2填报。
2.学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的汇总核实及形式审查工作。
3.学会(常务)理事会予以审议并最终确认。
本办法解释权归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四、 材料报送
1.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2.联系人:汪雪筠 联系电话:025-83757083
3.报送方式:申报的先进集体需加盖单位公章,先进个人需由所在单位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表原件1份邮寄至学会办公室(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5号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邮编:210013),同时请将申报表电子文件发送至学会邮箱(chxhjs@qq.com)。
附件下载:1.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先进集体申请表
2.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