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我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关于“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规定,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决定开展“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一条 荣誉称号
本办法表彰的荣誉称号定名为:“江苏省优秀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
第二条 评选对象
我省范围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及相关领域科技工作三年以上的青年工作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任现职期间,无考核不合格的记录。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
3、评选重点倾向于锐意进取的一线工作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业绩条件(具有1、2、3、4、5项中任意一条,并具有6、7、8、9、10、11项中任意两条)
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学者称号者。
2.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优秀工程奖三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
4.发明专利(排名前3位)。
5.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或二等奖的完成人(排名1)。
6.主持完成市(厅)级及以上较大测绘地理信息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得到认可。
7.出版专业著作或专业译著。
8.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3位)。
9.在过去4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被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为准)录用的科技论文,提出新的理论见解或解决实际重大技术问题。
10.过去4年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如《现代测绘》)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科技论文,或过去4年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报告2篇及以上或编写大中型项目(合同额在50万以上)综合技术设计书或技术总结3篇及以上。
11.在国家、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主管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前3名)。
第四条 评选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开展评选工作。特别是在推荐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准确评价、确保质量。对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隐瞒问题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被推荐人的评选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涉及到推荐单位问题的,将追究推荐单位责任,3年内取消推荐资格。推荐评选过程中,一律不得接受参评对象的各种名义的资助。
第五条 评审流程
1、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的评审工作,在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领导下进行。
2、成立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各测绘地理信息相关单位推荐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兼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务,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南京林业大学。
3、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初评、复评和审定三个阶段:
(1)初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形式审查。
(2)复评。江苏省优秀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进行差额评审。
(3)审定。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听取江苏省优秀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评选情况报告,审议通过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