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办法
苏测规〔2009〕2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质量统一监督管理,规范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结合本省测绘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的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工作。
第三条 测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与测绘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测绘工作;未进行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认证未覆盖测绘工作的测绘单位,应当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第四条 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申请测绘资质升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的单位应当向相应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第六条 甲、乙级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由省测绘局负责考核;丙级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丁级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由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第七条 《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标准》分为机构与人员、体系的完备性、体系的符合性和体系的有效性等四个考核项目。
第八条 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结果按“合格”和“不合格”判定。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对机构和人员、体系的完备性和体系的符合性进行考核,总分60分,考核结果45分以上的为合格(其中各考核项目得分率不得低于75%)。
已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对机构与人员、体系的完备性、体系的符合性和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结果75分以上的为合格(其中各考核项目得分率不得低于75%)。
第九条 测绘单位质量管理机构与人员、体系的完备性和体系的符合性一般进行文件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体系的有效性应当现场考核,审查主要业务范围的测绘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及其形成的相关工作记录,评价其有效性。
第十条 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合格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通过考核的报告;考核不合格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测绘单位存在的问题,测绘单位应当及时整改,重新申请考核。
第十一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人员玩忽职守致使考核有失公正的,或者测绘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考核通过的,考核报告无效。
第十二条 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考核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批不合格成果或者未能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考核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发布的《江苏省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标准》同时废止。
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标准
(甲、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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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考核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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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与人员 (10分) |
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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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甲级单位不少于5人,乙级单位不少于2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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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的完备性 (30分) |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明确了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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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涵盖了测绘资质证书核定的全部业务范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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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明确了测绘技术设计、生产管理的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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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明确了测绘质量管理的要求、成果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制定了质量奖惩制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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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明确了仪器设备管理的有关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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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明确了测绘成果管理的有关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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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的符合性 (20分) |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符合《测绘法》、《关于加强测绘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国家法律及本行业法规性文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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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与测绘单位的规模、人员素质、业务范围等相适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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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有效的测绘技术标准,技术规定及技术设计文件,正确引用相应的图式、规范和规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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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中有关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相关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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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的有效性 (40分) |
领导重视,把质量管理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深入人心,全员质量意识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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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质量管理的职能得到有效落实。质量、技术管理人员能参加国家或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测绘技术质量管理培训。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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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先设计后生产,技术设计文件按规定进行审批,在作业前传达到每位作业人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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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生产全过程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执行,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得当。基础测绘项目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实施首件测绘成果的质量检查,对设计文件进行验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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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成果经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查合格。测绘成果的质量检查既要有定性的评价,又要有定量的检验数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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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成果提交后主动征求用户意见和建议,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必要的后续支持和服务,有用户意见征集、处理、反馈记录,无重大的用户质量投诉事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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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惩制度得以落实。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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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的相关记录(包括:设计审批、仪器检定、技术处理与协调、质量检查、质量问题处理、奖惩等记录)齐全、正确。甲级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相关的记录(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评审、质量教育培训、质量专题会议等记录)完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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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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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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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标准
(丙、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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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考核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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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与人员 (10分) |
丙级单位配备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丁级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技术管理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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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的完备性 (30分) |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明确了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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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覆盖了测绘资质证书核定的全部业务范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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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明确了测绘技术设计、生产管理的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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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明确了测绘质量管理的要求、成果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制定了质量奖惩制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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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明确了仪器设备管理的有关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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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明确了测绘成果管理的有关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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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的符合性 (20分) |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测绘法》、《关于加强测绘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国家法律及本行业法规性文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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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与测绘单位的规模、人员素质、业务范围等相适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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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有效的测绘技术标准,技术规定及技术设计文件正确引用相应的图式、规范和规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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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中有关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相关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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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的有效性 (40分) |
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质量责任得到落实。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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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管理人员能参加市、县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测绘技术质量管理培训。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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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项目或主要业务范围的测绘成果编写技术设计书或作业指导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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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范围的测绘成果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应的管理文件要求,成果符合相应的规范及规程要求。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得到落实。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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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级单位测绘成果经专职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并评定产品质量,编写技术总结和检查报告;丁级单位测绘成果经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签署意见后交付,各项检验记录齐全。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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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的相关记录(包括:设计审批、仪器检定、技术处理与协调、质量检查、质量问题处理、奖惩等记录)齐全、正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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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大的用户质量投诉事件。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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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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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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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报告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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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考核方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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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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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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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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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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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依据 |
江苏省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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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过程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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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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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论(质量管理体系评价) |
考核组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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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