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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岗位责任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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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岗位责任制规定

 

为保障学会正常有效开展工作,根据学会章程和本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其职责:

 全面负责学会工作

 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或委托副理事长、秘书长主持

 检查、督促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

 负责学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活动计划、工作报告的审定

 代表学会签署正式文件,代表学会或委托副理事长、秘书长进行各种内、外事活动

 其它应当负责的重要工作。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

第二条 学会秘书处为本会工作机构,处理日常工作,对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其职责:

 起草学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规章制度、总结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文件

 贯彻落实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负责学会各项活动和会议以及换届工作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落实学会会费收缴和财会工作

 负责管理、协调学会专兼职人员和专业委员会

 负责与学会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挂靠单位的联系工作

 负责学会资产、档案、证书、印章管理工作

 负责先进会员、优秀论文、优秀测绘工程科技进步奖项的评选、表彰工作

 负责会刊《现代测绘》的编辑出版工作

 负责理事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条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秘书若干。

秘书长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并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产生

秘书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了解社团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当参加社团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水平

第四条 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其职责:

 组织拟订并实施学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组织拟订并落实学会各项规章制度

 组织开展并落实学会各项会议和活动

 管理协调学会秘书处专兼职人员和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向理事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处理其它学会日常工作。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做好工作

第五条 学会秘书职责:

(一)业务秘书

 起草学会文件、通知、报告并负责印发

 办理学会各项会务、评优评审以及学会年检、年报等具体工作

 落实会刊的稿件征集、编辑、出版工作,做好学会网页维护工作

 做好学会资产、档案、证书、印章的保管、使用工作,落实会费收缴工作

 加强与会员的联系,听取意见并及时提出建议

 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秘书

1、会计岗位

 核算收付工作

 审核各项费用报销工作

 登记帐册和编制财务报表

 结算往来资金和税费工作

 固定资产、工资相关管理工作

 落实财务审计工作

 做好其它交给的财会工作。

2、出纳岗位

 办理现金银行结算工作

 登记现金帐和银行帐

 保存库存现金和支票

 做好其它交给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 岗位责任人依据本规定履行好本职职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对岗位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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