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四年来,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四服务一加强”工作中尽职尽责,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支撑,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励广大会员守正创新、踔厉前行、争创佳绩,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决定开展第十一届理事会任期(2018—202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单位会员。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个人会员、秘书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全过程,突出科技工作政治属性,强化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聚焦“四个面向”,以测绘地理信息科技高质量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
2.模范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正确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模范遵守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规范标准。恪守学术道德,勇于创新,探求真知,自觉维护学术的高尚、纯洁与严肃性。积极完成学会交办工作,主动协办、承办学会相关活动,及时缴纳会费。
3.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积极培育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人才的成长环境,团结带领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积极推动测绘地理信息科学和文化的普及,关心支持《中国测绘》《现代测绘》期刊建设。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能够模范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不断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高举科学旗帜,坚持真理,自觉维护科学尊严,以自己所掌握的测绘地理信息知识和技术服务于社会,回馈社会对科技工作者的尊重。
2.严格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维护学会权益,模范发挥带头作用,守纪律,讲规矩,积极向学会建言献策。模范遵守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规范标准。敢于同学术不端行为作斗争。
3.积极投身省科协、中国测绘学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模范遵守科技工作者行为规范,模范遵守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模范地保守测绘地理信息国家秘密,注重在科研工作和各项社会活动中的行为自律,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在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技术交易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关心支持并积极通过期刊、网站等平台,传播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普及测绘地理信息知识。
4.发挥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作用,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前沿课题、关键性技术研究,提升所在单位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含量,发挥出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在单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中的作用。
三、名额数量
先进集体由各会员单位自荐,先进个人由各会员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可以推荐本单位人员,也可以推荐其他会员单位人员。先进集体表彰总数控制在30个以内,先进个人表彰总数控制在40人左右。
四、评选程序
1. 各单位会员向学会自荐先进集体、推荐先进个人,应当填报先进集体自荐材料(附件1)、先进个人推荐材料(附件2)。
2. 学会秘书处负责对自荐、推荐材料汇总,并做好形式审查。
3. 学会(常务)理事会予以审议并最终确认。
4. 会员代表大会予以表彰。
本评选程序解释权归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五、表彰奖励
本次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的,学会将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的,学会将颁发荣誉证书,学会今后组织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材料报送
1.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
2. 联系人:汪雪筠、石艺雯
联系电话:025-83757083、83757089
3. 报送方式:自荐的先进集体需加盖单位公章,先进个人需由所在单位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表原件1份邮寄至学会秘书处(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5号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邮编:210013),同时请将电子文件发送至学会邮箱(chxhjs@qq.com)。
附件: